亞心網訊(記者 李昀霞 通訊員 周忠峰 米力克扎提)兒子被男友綁架了,報案吧,她和男友有過兩次共同犯罪;不報案,兒子有可能被撕票。一夜未眠後,阿孜古麗選擇了報案。
  11月5日,記者從阿克蘇市人民法院瞭解到,30歲的阿孜古麗離婚後帶著7歲的兒子生活,2011年,她與烏斯曼相識相戀並同居。由於兩人都無正式職業沒有生活來源,雙方萌發了實施盜竊“掙錢”的念頭。2011年8月,兩人潛入一個朋友家中盜走價值8580元的黃金飾品。2012年2月,兩人又用同樣的方法盜竊另一朋友家中現金8500元。
  兩次盜竊後,阿孜古麗害怕了,去年9月,她帶著兒子偷偷回到鄉村娘家。
  20天后,烏斯曼打聽到阿孜古麗的下落,他從學校騙走她的兒子控制起來,併發短信給阿孜古麗,“速將我給你的1.4萬元錢打在我卡上,否則再也見不到你兒子”。
  阿孜古麗一夜未眠,第二天一早她報了警,並坦白了自己曾與烏斯曼兩次盜竊的事實。隨後,民警根據手機定位烏斯曼並將他抓獲,成功解救出阿孜古麗的兒子。
  法院審理認為烏斯曼犯綁架罪、盜竊罪,數罪並罰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,並處罰金1.3萬元。阿孜古麗犯盜竊罪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(編輯:王淵)  (原標題:司法為民看基層:綁架案牽出“案中案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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